我是剑,我是火焰。
黑暗中我将你们照亮,
战斗开始,
我冲杀在前,
在斗争第一线。
在我周围,
躺着战友们的尸体,
可是我们已经胜利。
我们已经胜利,
可周围躺着- -战友们的尸体。
在热烈欢腾的凯歌声中,
回响着哀悼死者的合唱曲。
然而,
我们既没有时间欢乐,
也没有时间哀泣。
投入新的战斗的号角已经吹起- -
我是剑,我是火焰。
----Heinrich Heine(海涅·《颂歌》)
“骑士”一词,类似今天所谓的“白领”,总是能给一些人带来无穷的想像无限的向往,白领、小资;小资、白领,然后就是香槟玫瑰晚礼服,法国香水意大利皮鞋日本内裤,毕加索的画德彪西的曲子惠特尼修斯顿吸足了白粉,酸酸的唱,三毛的散文亦舒的小说海岩灌足了黄汤,哗哗的写,雨声风声,林荫大道,海滩上的阳光阴云,夹只香烟,就是那种细细的长长的,叫啥来着?扯淡下午茶,这就叫品位这就叫格调这就叫雅致,于是有人大呼,如果小资是一种错,我宁愿一错到底,唉,不就是个公式吗?把自个当X,往里代就是。而“骑士”,除了小说电影中惯见的长枪大戟,巨剑重甲,碧血黄沙,英雄柔情之外,还有什么,小子给大家聊聊。刚刚偷吃了小外甥的两大块哈蜜瓜,心情非常愉快,所以废话多了点,请大家见谅:)。
考证一下“骑士”成为一种社会阶层出现,应滥觞于古代罗马,在罗马,法律规定,罗马公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在和平时期,一般人要从十七岁一直当兵当到四十五岁,整整二十八年,天呐,整整二十八个没有盗版碟看的年头。罗马军队编制是以“军”(Legion)为单位,每个“军”辖三十个“连”,每个“连”辖二个“百人队”,这是主要战斗员,全由重装步兵组成。而骑兵数量并不多,少的时候不足十分之一,孟德斯鸠的解释是骑兵的力量具有爆发力但是短暂的,而一支纪律严明训练有素的步兵的力量是持续的。这种说法基本上可以看成是一种歪理邪说,罗马之所以不重视骑兵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当是无论是马种还是驾驭马匹的设备都不能使骑兵在战场上具有一种“暴风雨般力量”。
这种轻视骑兵的军事思想,使罗马在坎奈(Cannae)的原野被古代西方不世出的军事天才汉尼拔(Hannibal,不是《沉默的羔羊》里那个优雅的吃人魔哦:))的两翼骑兵杀得一败涂地,八万子弟兵,其中不少是曾担任过执政官和元老院议员的贵族,生还者不足万人,坎奈之战成了军事史的经典战役,“Cannae”一词也成了运动战的代称。速度加力量永远是取胜的关键。
电影《角斗士》(Gladiator)中一开始那段罗马骑兵和日尔曼蛮族的血战,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导演的虚构,那时的骑兵连马镫都没有,别说杀敌了,马跑快点都有可能被抛下来,他们一般是做为射手和投枪手出现,安全性较盘肠血战的步兵自然是要高一点点的。所以很多贵族、奴隶主、高利贷商人都当去上骑兵,千金之子,坐不垂堂,越有钱越怕死,这大概也是永恒的人性之一吧?罗马历史学家戴奥多罗斯(Diodorus)在其所著的《史事汇编》中,讽刺的把骑兵和有钱人及怕死鬼并称。说句题外话,《勇敢的心》中苏格兰人也不应该穿裙子,那种风俗是十七世纪时才出现的。
随着领土的扩张,罗马和国外的贸易愈来愈发达,国内新兴了一批商人出身的贵族,因为他们在服兵役是花钱去当骑兵,所以后人称他们为“骑士”(Equestrians),这和后来我们熟知中世纪以土地为本位的“骑士”(Enfeoffed Knights)大相径庭,不仅如此,罗马的骑士和地主出身的贵族,以出身划线,好比美国的民主共和两党,在一些重要的人员任免问题上常吵得不可开交,在“朱古达战争”时期,骑士出身的盖约·马略(Gaius Marius)差点因此当不成执政官。在公元前43年,屋大维当权,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伙同安东尼(后来被埃及艳后泡上的家伙)雷必达在国内大开杀戒,他们宣布的公敌名单中,就有2000名骑士。
随着罗马的衰败,中世纪的夹着火焰和剑轰然而来,开创中世纪的主力军日尔曼人,最初也没有骑兵,这和他们拥有的马太过矮小有关。但在被匈奴骑兵上了一课,彻底改变了态度,一张白纸能画出最美的图案,越是原始的民族也许就越善于学习。从匈奴帝国的兴亡中也能使我们感到骑兵在古代军事力量中举足轻重的地位,起初来的匈奴人说起来也算是中华民族的一支,他们就是和汉朝打了多年的北匈奴,在公元89和91年,分别由窦宪和耿夔率领强大的集团骑兵,给了匈奴以毁灭性的打击,汉朝骑兵长途奔袭,穷追猛打,一仗打出了几百年的和平,被汉朝扫地出门的匈奴小兄弟,在伊犁河和巴尔喀什湖边恢复了元气后,就跑去来骚扰西方人,抬手就灭了东哥特国(Ostrogoth),多瑙河沿岸的日尔曼部落也被连跟拔起。日尔曼各族上百万人涌进罗马避难,匈奴在多瑙河畔建立了“匈奴帝国”,但这儿的地理条件不像黑海北部的大草原那样利于放牧,所以匈奴人不得不缩小了他骑兵规模,这也就为后来欧洲古代史规模最大的一场战役“沙隆之战”(Chalons)匈奴军队的失利埋下了种子。说到这,想起后来又给西方人上了一课的蒙古人,就是西征的速不台大军和匈牙利(就是匈奴人的后裔)掐时,蒙古人利用高机动大迂回快速穿插的轻骑兵战术,把匈牙利的重骑兵分割包围各个击破,匈奴这个马背上的老祖宗真的是没落了。
在被迫迁移的日尔曼族中有一枝叫法兰克人(Franks),法兰克一词的意义大约是“勇敢而自由的”他们经过漫长的路途后来到莱茵河畔,征服了几乎所有的日尔曼部落,建立了一个强大的国家。在公元732年,西班牙的阿拉伯人大举进攻高卢,当时法兰克王查理·马德(CharlesMartel)率领亲手建立的法兰克人新军队,在普瓦提埃大败阿拉伯人,这一战的胜利又进一步影响了查理·马德所进行的军事改革,他把法兰克军队的重心完全转移到骑兵上,给养充足装备精良的骑兵战士成了法兰克军队的主力,但这一改革能顺利实施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马镫由中国传入了欧洲。对了马镫的传入,李约瑟有评价说:“就像中国的火药在封建主义的最后阶段摧毁了欧洲封建制度一样,中国的马镫在最初却帮助了欧洲封建制度的建立。”
顾准编译的“《马镫和封建主义——技术造就历史吗?》译文及评注”一文提到马镫对于骑兵的意义。
“在有马镫以前,骑者的座位是不牢靠的。马嚼子和刺马距可以帮助他控制他的骑 乘;没有马镫的鞍子可以固定他在马上的位置,可是他的作战方法还是受到很大的限制。他原初是一个运动迅速的射手和投枪手,剑战是受到限制的,“因为没有马镫,你那位挥剑的骑士,当他出色地大挥转他的剑猛砍他的敌人的时候,只会落得一个打不中敌人却自己翻身落地。”至于说到用长矛,在马镫发明以前,它是在臂膀末端挥动的,打击力量来自肩膀和肩肌。马镫使力量大得无比的一种打击方式成为可能,虽然马镫并不要求这个。现在骑者可以稳稳地横矛于双臂与躯体之间来攻击打他的敌人,打击不仅来自他的肌肉,而且来自他本身和他疾驰前进的骑乘的联合重量。
马镫,除了由鞍鞯和驰驱所提供的前后两方的支撑之外,又加上了侧面的支撑,于是有效地把马和骑者溶合成为足以发挥前所未见的强力的一个单独的战斗单位。战士的手不再直接用于打击了,它只用来指导打击的方向。马镫就这样用马力代替了人力,无限量地加大了武士损害他的敌人的能力。无需什么准备步骤,它立即使马上白刃战成为可能,而这是一种革命性的新战斗方式。”
破了产的和失去了独立性的广大贫下中雇农是不可能成为骑兵的基础,因此,查理·马德他免除了大量农民的兵役义务,大土地所有者和最富有的农民成了这种职业骑兵的骨干力量。在实行军事改革的同时,他也在着手进行土地政策的改革,这就是采邑制(Banifice),采邑制改革对西欧封建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采邑制以土地为纽带建立了领主与附庸之间的主从关系,形成“军人占有土地的等级制”,后各封建主又将采邑分出小的采邑封给自己的下属,形成互相依附的封建贵族的等级制度。采邑制的一般原则是:领主赐予附庸土地并对附庸土地的财产和人身提供庇护,附庸人则必须宣誓效忠并履行义务。但这时分封的土地不是世袭的,封主有权收回。大约到了九世纪前后,在查理曼大帝的加洛林王朝时期,封建制度在法兰克王国确立下来。而骑士阶层的轮廓也大体呈现出来,“凡是经济上力不足以骑马作战的人,要忍受成为社会上的弱者的苦楚,而且,不久这就成了法律上的卑下了。”而且加洛林时期延续了法兰克族古以有之的成人典礼,这就是后来册封骑士授勋礼的雏形。
虽然说封主有收回土地的权力,但土地到了别人手上还成了别人一家子有尊严的生存的保障,再要回来也就是比登天要容易一点点,在九世纪末期开始,采邑制逐渐向领地制(Feed)演变。领土是世代罔替的,拥有最大领土的是公爵和伯爵,伯爵的意思就是“戴王冠的领主”。男爵是拥有几个乃至几十个庄院的大地主,在英国,有的男爵也有公爵和伯爵的封号,男爵再往下就是“骑士”。骑士y一般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骑士”(Banneret),这个名称来自于他们在战场打出的小型长方形旗帜,旗帜上的纹章多是家族的标志。另一种叫“见习骑士”(Bachelor),他们在战场跟骑士后面,学习作战技巧。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呈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他们升级为骑士时,也很方便,把燕尾剪掉就行。“骑士”的侍从是“绅士”,“绅士”后来逐渐成为低级骑士。“绅士”也有两个级别,Squire为年长者,他们在枪上挂着三角型小旗随骑士做战,一般负责保护主人的安全,Page是年幼的学习者,在军中相当于勤卫兵,当“绅士”们长大后,就是接受了成人典礼后可以升为“见习骑士”。欧洲整个骑士阶层的正式形成,一般的历史学上认为是在公元1066年,诺曼征服不列颠为标志,Knight一词也是从那时才开始有的。
骑士的颁赐典礼一般是这样的,主礼者用剑轻触受封者的颈部和两肩,接着以圣经发誓,谨守忠诚和荣誉,效忠王和主,放弃人间尊崇和俗名(真够虚伪的)等等。
不过,骑士的世袭因为是使用长子继承制,引出最大麻烦是小兄弟们就孤苦无依了,君子之泽,三代而斩,慢慢的有的所谓骑士的出身不免可疑起来,在十二世纪的德国就有“名门”(Edelritter)和“非名门”(Knechtritter)的骑士之分,后来分来分去实在麻烦,大家就都骑士起来了:)英法百年之战中英方的名将罗伯特·诺尔斯(Robert nolles)出身就是“sir”而不是“lord”。其实分这么细也是笑话,三代之前,他们的老祖宗还不都是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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